來源:本站 發布時間:2017-10-26 發布人:管理員
HNPR-2017-19002
湖南省農業委員會關于印發《湖南省主要農作物品種引種備案實施辦法》的通知
各市州農委,各申請單位:
為規范我省主要農作物品種引種備案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主要農作物品種審定辦法》有關規定,結合我省實際,我委組織制訂了《湖南省主要農作物品種引種備案實施辦法》,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湖南省農業委員會
2017年1月13日
湖南省主要農作物品種引種備案實施辦法
第一條 為規范主要農作物品種引種備案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主要農作物品種審定辦法》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在本省范圍內以經營、推廣為目的,從與我省屬于同一適宜生態區的省、自治區、直轄市引進已通過省級審定的稻、玉米、棉花、大豆等主要農作物品種應遵循本辦法。
第三條 湖南省農作物品種審定委員會辦公室(湖南省農業委員會種子管理處)負責引種備案日常工作。
第四條 引種者應為具有相應生產經營資質的種子企業。持有A證、B證的種子企業可引種主要農作物雜交品種和常規品種;持有C證的種子企業可引種主要農作物常規品種。
第五條 引種者應當在擬引種區域開展不少于1年的適應性、抗病性試驗。適應性試驗按區域試驗或生產試驗方式設計,并按其規定的內容進行田間數據記載。全省按市州行政區域劃分14個引種區域,擬引種的每個引種區域內適應性試驗點數不少于2個且應分布在不同縣(市、區),擬引種3個以下(含)引種區域時,適應性試驗點總數不少于7個。水稻抗病性試驗由引種者委托湖南省區試抗病性鑒定試驗點承擔,并按區試規定的內容進行田間數據記載,試驗點數不少于湖南省區試抗病性鑒定點數。其他主要農作物抗病性試驗根據湖南省區試要求由引種者自行安排。
第六條 引種者對引種備案品種的真實性、安全性和適應性負責。具有植物新品種權的品種,還應當經過品種權人的同意。
第七條 引種者申請引種備案應當提交以下材料:
(一)引種備案申請表,包括作物種類、品種名稱、引種者名稱、聯系方式、審定品種適宜種植區域、擬引種區域等信息;
(二)引種者的《農作物種子生產經營許可證》、《工商營業執照》復印件;
(三)擬引種備案品種適應性試驗總結報告。適應性試驗總結報告需提供所有試點單位名稱、技術人員姓名及聯系地址、電話等信息并確?勺匪;
(四)擬引種備案品種抗性鑒定試驗總結報告?剐澡b定試驗總結報告需提供所有抗性鑒定單位名稱、技術人員姓名及聯系地址、電話等信息并確?勺匪;
(五)擬引種備案品種審定證書復印件;
(六)擬引種備案品種審定公告復印件;
(七)非自有品種的品種權授權文書或引種協議文書;
(八)引種承諾書。內容包括:擬引種備案品種未撤銷(退出、停止推廣)審定、未發現明顯缺陷;在審定公告的適宜區域內或其他已引種備案的同一適宜生態區內,未出現因品種原因造成的百畝以上嚴重減產(與當地主推品種比較減產20%以上),或十畝以上絕收。
第八條 引種備案申請受理時間:每年11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
第九條 湖南省農業委員會種子管理處對引種者提交的材料進行書面審查。經審查同意引種的品種,由湖南省農業委員會發布引種備案公告,公告內容包括:品種名稱、引種者、育種者、審定編號、備案公告號、引種區域等內容。公告號格式為:(湘)引種〔X〕第X號,其中,第一個“X”為年號,第二個“X”為序號。
第十條 引種備案的品種只允許公告中的引種者在引種適宜種植區域內經營推廣。
第十一條 引種備案的品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銷引種備案:
(一)在推廣過程中出現不可克服嚴重缺陷的;
(二)種性嚴重退化或失去生產利用價值的;
(三)引種備案材料不真實,沒有如實填寫備案品種信息或隱瞞備案品種缺陷和風險的;
(四)引種備案的品種被原審定機構撤銷審定的。
第十二條 引種者在引種試驗、申請引種備案過程中有弄虛作假、賄賂等不正當行為的,三年內不受理其申請。
第十三條 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四條 本辦法由湖南省農業委員會負責解釋。
附件:湖南省主要農作物品種引種備案申報書
湖南省主要農作物品種引種備案申報書
作物種類:
品種名稱:
引種組別:
引種者(公章):
通訊地址:
聯系人: 辦公電話:
手 機: 郵政編碼:
年 月 日
申報材料目錄
1. 湖南省主要農作物品種引種備案申請表
2. 擬引種區域適應性試驗總結報告
3. 擬引種區域抗病性試驗總結報告
4. 農作物種子生產經營許可證復印件
5. 工商營業執照復印件
6. 品種審定證書復印件
7. 品種審定公告復印件
8. 非自有品種的品種權授權文書或引種協議文書
9. 引種承諾書(公章)
10. 其他相關材料